合肥邮政公司纠正“黄金月饼”不规范营销行为

01.08.2014  00:37
摘要 : 安徽省邮政公司已要求合肥市分公司立即纠正个别支局营销人员将月饼和贵金属集邮品同时向客户统一推介的行为。同时要求安徽省各级邮政企业立即自查自纠,加强营销人员的教育,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29日,新华社播发《“金条月饼”组合套装卖给谁?》一稿。报道发出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和安徽省邮政公司高度重视,对这一事件立即展开调查,并要求各地邮政公司不得向客户统一推介月饼和贵金属集邮品的组合产品。
  
  据介绍,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和安徽省邮政公司明确要求各级邮政企业不得开发含有贵金属等物品的高附加值月饼及其他节日礼品,不得开发过度包装的月饼及其他节日礼品。严禁以邮政企业的名义向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寄递月饼和其他节日礼品。杜绝豪华包装和奢华月饼,坚决杜绝硬性摊派任务到个人。
  
  针对报道中的反映合肥市三孝口邮政支局和桃花邮政支局推介预销售行为,安徽省邮政公司于29日晚责令合肥市分公司认真调查。报道中提到的《品邮赏珍》产品,是合肥市分公司集邮部门所征求的市场需求调研方案,尚没有实际产品,也未经过合肥市分公司和安徽省邮政公司批准。个别支局营销人员没有正确理解调研方案,将月饼和贵金属集邮品同时向客户统一推介,给客户造成捆绑销售的错觉。
  
  针对这一不规范行为,安徽省邮政公司已要求合肥市分公司立即纠正个别支局营销人员将月饼和贵金属集邮品同时向客户统一推介的行为。同时要求安徽省各级邮政企业立即自查自纠,加强营销人员的教育,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稿件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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