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警方:女子两次在公共场所裸露身体被拘留7日

10.04.2016  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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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www.ahwang.cn)讯   据 合肥警方官方微信通报:4月9日16时许,万某(女,30岁,陕西人。7日下午醉酒后曾在我市人民广场BRT站台做出自行脱光衣服的不雅行为)在宿州路寿春路口附近,将衣服脱光,期间有多人围观拍照。接报警后,民警立即赶至现场予以制止,并通知120将其送医院检查。目前,该女子因在公共场所裸露身体,被辖区警方处以行政拘留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