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新农合大病保险最高报销85%
不含大病保险补偿及按病种付费重大疾病定额补偿,新农合参合患者全年累计补偿封顶线还提高至20万元以上。合肥各县(市)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万—2万元,分段报销比例提高为45%-85%。合肥市日前出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实施办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
单次门诊费用最多可报五成
合肥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继续保持参合农民都能在本乡(镇)卫生院和就近的村卫生室获得门诊费用报销,单次门诊的可补偿费用补偿比例提高到50%左右,单次补偿额度适当封顶。
对于参合农民的住院费用,各县(市)区域内各类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基金住院费用总额预算管理,推动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
省市级定点医院实行“即时结报”
为了方便参合农民就医和补偿,该市全面实现异地结算,方便参合农民到市级、省级甚至省外医疗机构就诊报销,在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及统筹地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全面推行“即时结报”,并探索省外医疗机构异地结算管理。
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在患者办理出院手续时垫付补偿资金,医院垫付的资金由患者所在地的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财政部门定期结算并及时补还医院。
首选当地基层医疗机构住院
在今年出台的新农合实施办法中,为了鼓励和引导患者在基层医院就诊,合肥市各个县还将规定不同类别医疗机构的住院费用起付线和补偿比例,引导参合农民一般常见病首先在门诊就诊,确需住院的,首选当地基层医疗机构住院。
同时,鼓励与引导参合农民使用国家基本药物,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费用在原有补偿的基础上再提高10个百分点给予补偿。
新农合大病保险最高可报销85%
2015年新农合大病保险覆盖全市所有统筹地区,并在新农合基金可承受前提下,逐步提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合肥各县(市)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万~2万元,分段报销比例提高为45%~85%。
大病患者单次住院合规可补偿费用达到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原则上应在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办理大病保险即时结报,实行新农合补偿与大病保险补偿“一站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