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房叔”案中户籍警今二次受审

12.06.2014  19:08

  方广云系列案件中的派出所户籍民警詹某,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贪污罪一案,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事实与起诉书指控的事实不符。今天上午9:50,詹某一案在合肥市瑶海区法院进行二次开庭,其中对2005年至2008年,户籍民警詹某利用职务之便,帮助或伙同“房叔”方广云等人骗取拆迁安置房相关内容进行了部分变更。

  在公诉机关宣读完起诉书后,詹某表示认罪并对指控没有异议。

  詹某今年43岁,案发前是合肥市公安局新站分局七里塘派出所户籍民警。其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好处费,为他人谋取利益。此外,他还伙同他人利用双方职务之便,采用骗取手段,非法占有拆迁安置房。

  据悉,2006年,在原瑶海工业园站北社居委何槽坊居民组事实拆迁安置期间,詹某和时任站北社居委书记、拆迁安置工作组成员方广云(另案处理)经共同商议,意图以虚增拆迁安置人口的方式,在站北社居委拆迁范围内获得安置房,并商定由詹某负责登记虚增拆迁范围内的常住人口,方负责操作上述虚增人员名下拆迁安置的相关事宜。

  在庭审中詹某交代,其通过公安机关常住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将方桥社居委张某户下的三人违规迁入站北社居委拆迁范围内的何槽坊居民组,同时在空白户口簿上方将该户登记为何槽坊居民组的常住人口,并加盖户口专用章,为此二人在张某的户下共非法骗取拆迁补偿费10214元。

  截至发稿时,本案仍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