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蜀山区重大疾病可获救助两次

24.04.2015  10:50

  合肥市蜀山区居民,患重特大疾病后,可获两次救助。记者从合肥蜀山区了解到,该区出台了《蜀山区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对因病致贫的救助对象产生的住院治疗费用经各项医疗保险报销后,先经过城乡医疗救助,剩余部分费用仍难以承担者,实施重特大疾病再次医疗救助。

  实施过程中,根据救助对象个人自付金额大小,以个人自付金额超过1万元为起点,分段按比例计算发放给其的救助资金数额。同一救助对象每人每年救助资金总额不超过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