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 同意合肥市瑶海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实施方案(2013-2020年)(修订版)的批复 皖政秘〔2016〕167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
《关于恳请省政府批准〈合肥市瑶海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实施方案(2013-2020年)(修订版)〉的请示》(合政〔2016〕7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合肥市瑶海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实施方案(2013-2020年)(修订版)》。
二、调整后的合肥市瑶海老工业区面积由13.3平方公里扩大至29.82平方公里,四至范围:长江东路—定远路—凤阳路—东二环路—二十埠河—郎溪路—新安江路—天门山路—瑶岗路—肥东界—南淝河—东一环—长江东路。
三、合肥市瑶海老工业区要着力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培育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建筑业,提升产业现代化和国际化水平。在继续打造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物联网产业基地、合肥市电子信息产业基地重要组成部分的基础上,有序推进老工业区整体调整改造与城市转型,努力把老工业区建成转型发展示范城区、创新创业活力城区、宜居宜业幸福城区,构建合肥东部新中心核心区。
四、合肥市瑶海老工业区要在合理安排老工业企业搬迁后腾退用地的功能布局,体现地域特色、注重局部开发适度性和整体经济可持续性的基础上,构建“一廊一园两心”产业格局,即长江东大街总部经济走廊、物联网产业园、花冲创意产业中心和郎溪路公共服务中心。
五、合肥市和瑶海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瑶海老工业区整体搬迁改造工作的领导,切实抓好工业企业调整改造、创新创业能力建设、老厂区老厂房老设施改造和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生态环境治理等项目实施,依法做好土地征收征用、企业搬迁补偿等工作,节约集约用地,加强环境保护,确保老工业区整体搬迁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六、省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和服务,促进合肥市瑶海老工业区持续健康较快发展。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