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构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学龄前儿童进入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初中毕业后升入高一级学校,这些本是让家长和孩子们高兴的喜事,但这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来说却是喜忧参半。忧的是:学费和生活费如何解决?依靠国家资助政策和社会爱心捐助完成学业,成了这些贫困家庭最迫切的愿望。可喜的是,合肥市教育局依托全市办教育的大好形势,业已构建起从学前教育阶段到高中阶段的多层次、全方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入学校大门后都有可能享受到各类学生资助,寒门学子的求学之路将更平坦。
让贫困学子在关爱中成长
“因为他们的帮助,我觉得每天都有无限的正能量给予自己,去面对新的困难和挑战。”这是合肥八中高二学生小杜同学的肺腑之言。
小杜来自农村,父母又因身体原因无法从事生产劳动,家庭经济非常拮据。幸运的是,她在合肥八中校领导、老师的帮助下,申请了国家助学金,并凭着自己的努力学习和积极进取的精神,顺利地拿到了学校设立的奖学金。解决了求学路上的后顾之忧,小杜更加乐观向上、自强不息,积极参加校内外的志愿者活动,希望可以通过自己的双手将爱心传递下去。
小桂同学来自巢湖农村,现就读于巢湖市职业教育中心。他和哥哥年龄相仿,但眼看着将进入高中阶段,家里根本无法支持兄弟俩同时上学。根据中职学校资助政策,学校免除了他的学费,批准了他申请的国家助学金每学年1500元,基本解决了他的学习和生活问题。怀着对国家、对教育主管部门的感激,小桂勤奋学习、自强自立,多次在全国及省市举办的技能大赛中获得荣誉。
“我感谢政府的助学政策,助我学习,助我成长!”小桂的话满含深情。
在合肥,像小杜同学和小桂同学一样,通过国家和社会的资助,以及自身的努力,顺利地继续或完成学业的学生不在少数。他们曾经因为家庭困难而感到痛苦,但现在,资助使他们更加积极乐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为这些寒门学子雪中送炭,使他们的人生充满了温暖。据了解,自2007年,我市实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以来,已惠及全市高中、中职等学生30多万人次。
助学助困,已经成为我市帮助经济困难家庭,关爱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实现教育资助保障全覆盖
近年来,合肥市委市政府不断加大扶持力度,努力改善教育民生。市教育局全力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充分保障各学段学生能上学、上好学,实现了从学前教育到高中、中职阶段教育资助政策的全覆盖。目前,除义务教育已实施免费外,合肥市贫困学生资助分为三个部分:学前教育阶段、高中阶段、中职教育阶段。高中阶段资助形式为:国家助学金。中职资助形式分为两类:国家助学金、免学费。以上资助来源为中央、省、市、县(区)四级财政。
为使高中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全市公办普通高中设立了国家助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资助。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市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元,各县(区)、各普通高中学校可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具体标准为1000元、2000元、3000元。
上中职免学费,这对选择读中职的学生和家长来说,绝对是一个利好政策。从2009年开始,全市实行中职免学费政策,对在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和涉农专业学生以及三年级顶岗实习有困难专业学生逐步免除学费。同时,中职学生还能得到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元。为呵护贫困幼儿健康成长,早在2011年,合肥就在全省率先实施学前教育资助,对残孤儿童重点帮扶。“在园的就可以,不管是公办的幼儿园还是民办有资质的幼儿园。”市教育局学生事务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学前教育资助对象为具有合肥市区常住户口的3~6周岁儿童,在公办幼儿园、有资质的民办幼儿园(托幼机构除外)就读,符合条件的在园儿童。市级财政统一按照每生每学期1000元的标准予以资助。
从现有的资助体系来看,合肥市学生资助政策兼顾义务教育阶段向两头延伸的部分,这让学生从踏进幼儿园直至高中阶段毕业,都不会因为家庭经济问题而无法完成学业。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而言,此举意味着政府承担为他们读书“埋单”的主要责任。
把贫困学生资助工作做实做细
“国家实施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以来,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放到重要位置来抓,从解决贫困生的实际问题出发,从组织领导、政策支持、经费保障等诸多方面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说。
合肥市认真贯彻落实政策精神,采取多种措施做细做实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真正把这一民生工程做成了民心工程。市教育局充分利用教育网、政府信息公开网等网络媒体,通过制作展牌、举办咨询活动、发放宣传单、开展征文活动等形式宣传贫困生资助工作,使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为保证贫困生资助工作规范、客观、公正、阳光操作,市教育局指导各校制定了工作流程、工作职责、管理机制等各项规章制度,并全部张贴上墙。全市受资助对象严格按照“三级评审”(班级评审、学校资助工作机构评审、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审)、“两级公示”(班级公示、学校公示)进行评定。
合肥市资助中心统一为每一位受资助对象办理了银行储蓄卡,及时足额地将资助资金打到每一位受助学生账户,保证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落到实处。
自2010年秋季学期至今,全市近20万人次品学兼优的普通高中学生领到了国家助学金14722.1万元。其中,2013年,全市共有约6万名学生领到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近4700万元。
2009年开始,合肥对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实行学费减免政策。截至2013年,全市共下达中职免学费资金19274万元,享受学生达18万人次。其中,2013年度中职免学费资金共计9119万元,受益学生8万多人次。从2011年秋季开始的学前教育资助已下发助学金558万元,受益幼儿达5789人。
资助工作从无到有,资助力度从弱到强,资助资金从少到多,资助形式从单一到多元,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合肥市各县(区)、学校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了一系列富有特色、卓有成效的工作。在办理过程中,各县(区)、学校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努力把这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政策办实办好。
合肥市还扎实开展了学生资助走访活动,下发文件对走访活动进行了具体要求,要求每校至少走访10名受助学生,重点关注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了解学生家庭基本情况,宣传资助政策,帮助其解决实际问题。
合肥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此项活动。2013年9月12日下午,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走访了长丰县双墩中学高三(3)班学生杜风(化名)和合肥市求实职业技术学校社会文化艺术专业学生龙建(化名)。慰问组一行一到学生家里,就向学生家长(监护人)了解家庭基本情况,现在家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向学生家长宣传资助政策;了解学生在校学习、思想、受资助情况,要求学校尽最大的努力解决学生实际困难。慰问组向困难家庭送去慰问金500元,勉励学生好好学习,尽快成为合格人才,回报家庭,回报社会。
继续完善资助体系建设
近年来,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上,合肥市积极探索,围绕电子化学籍建设,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推进标准化、示范性资助管理机构的建设。全面落实资助政策,不断提升资助工作水平,形成了自己的工作模式:加快各级资助机构的建设,使全市各级资助机构建设有新突破、队伍建设有新举措、管理工作有新进展、资助水平有新提高;加大政策与业务轮训,通过培训、交流,拓宽工作思路、提高业务能力,形成资助管理队伍精干力量。积极探索将资助工作的工作量纳入资助人员、班主任等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笔者采访时指出,助学政策有利于鞭策学生勤奋学习、努力上进,有力地推动了学生素质教育的改革;为学生获得公平、公正的教育机会,提供了社会保障机制。合肥市坚持以促进教育公平为宗旨,牢固树立资助育人的观念。
为了进一步提升工作标杆,合肥市将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切实做好各类举报投诉受理工作,严肃查处资助工作中的违规行为;加强理论研究,积极倡导各级资助管理机构探索创新资助工作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积极参加安徽省学生资助工作研究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开展学生资助工作专项课题研究,在实践中加以历练和运用;加强效能建设,扎实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各级资助管理机构的内部建设,优化岗位设置和职责分工,提升工作效能,提高工作水平。
“不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贫失学。”正是这样的承诺和爱,温暖并守望着每一位贫困生的成长。(特约通讯员:马文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