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一禽兽父亲强奸亲生女儿 一审被判刑6年

13.10.2014  12:44
摘要 : 今年4月,22岁合肥女孩小李报警称被亲生父亲强奸,其还称,早在自己不满14岁之前,父亲就多次对其实施奸淫。

    今年4月,22岁合肥女孩小李报警称被亲生父亲强奸,其还称,早在自己不满14岁之前,父亲就多次对其实施奸淫。公安机关接警后将小李父亲李明抓获归案。近日,记者从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李明有期徒刑6年。法院确认了今年的强奸事实,但认为李明长期奸淫其女儿证据不足,未予认定。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9月,李明与妻子离婚后,女儿小李一直由其抚养并随其生活。2014年4月的一天晚上,李明在家中趁小李熟睡之际,到被害人卧室内欲与其发生性关系,小李醒来后极力反抗,李明强行将小李拉到自己的卧室内,后在床上对小李实施奸淫。次日凌晨,小李发短信给其母亲,称自己不想活了。随后,小李在其母亲陪伴下到公安机关报案。      随后,警方将李明抓获归案。案发后,经李明的律师申请,合肥市精神病医院对李明进行了精神病鉴定,鉴定意见为:李明患有精神分裂症,作案时处于疾病缓解期,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认为,现有证据能够证据今年这起强奸事实,但对小李所称父亲长期对其奸淫的情况,因没有其他证据予以佐证,法院依法不予认定。      在案件审理期间,小李对李明出具了谅解书。      综上,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信息来源:江淮网) 责任编辑: 小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