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供销社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优异成绩 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被评为国家级示范社

12.11.2014  17:20

      蚌埠市供销社紧紧围绕地方特色产业,大力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农民增收致富作出了积极贡献。目前,已兴建、领办、吸纳农民专业合作社127家,其中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获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称号,固镇县连龙花生农民专业合作社、固镇县玉鹏蔬菜专业合作社、怀远县盛世兴农农机专业合作社、五河县淮之源米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淮上区甘泉养蜂专业合作社获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称号。

      一是发挥“一个作用”,用好“三个依靠”。 主动协调,发挥自身连接农民的桥梁作用,依靠我市农业产业的特色,依靠农民经纪人、农业种养大户和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依靠地方高校资源,积极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供销合作社经济发展注入新鲜血液和活力,引领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 二是用好专项扶持资金。 利用“新网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扶持资金,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投入,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全面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质量; 三是搭建好农产品销售平台。 通过农超对接、农产品展销会等方式,搭建农产品销售平台,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产品销路。近期,市供销社拟将接收的原安德副食品市场改建成为蚌埠市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组织市辖县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生产的农产品进场设点销售,有效加快农产品市场流通,既解决了农产品的销路,又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四是开展好农民专业合作社人员培训。 积极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经纪人和种养殖大户人员培训,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律、法规及相关财政、税收等扶持政策,挖掘和提升合作社发展潜力,增强合作社的凝聚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一步规范化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是帮助申报国家级、省级示范社。 为给当地农业发展、农民增收起到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市供销社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认真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评选工作,严格条件,严格把关,逐级推荐,确保评选工作阳光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