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警务督察我省戒毒场所安全稳定工作
10.01.2015 02:07
本文来源: 司法厅
1月4日至6日,司法部警务督察组一行4人在部煤管局副局长严涛带领下来我省,就贯彻落实“12.16”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在皖期间,省司法厅厅长洪禹候会见督察组成员,省厅巡视员王春敬,省戒毒局局长王颍辉、政委余茂焱参加情况反馈会。
督察组通过明查、夜间突查、问询民警和戒毒人员、查看现场和基础台账等方式,先后对省滨湖所、省女戒所、省未戒所、省南湖所和省宝丰所等5个场所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安全检查。在1月6日下午召开的情况反馈会上,督察组对安徽戒毒系统连续7年实现“六无”目标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了场所基础设施、制度落实、违禁品清查、应急演练等工作存在的问题。
王春敬巡视员要求,一要解决认识上的问题,真正转变观念,牢固树立安全稳定的首位意识,强化安全稳定第一责任。二要举一反三,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未雨绸缪,防微杜渐。各戒毒场所要在司法部督察组检查的基础上,严格按照部局检查标准和要求进行全面检查,采取明查、暗查、互查、夜查、突查等多种形式,提升检查效力,做到安全检查常态化。三要加大资金投入,不断提高物防、技防水平。四要加大责任追究,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敷衍塞责导致问题迟迟得不到整改的,或屡犯不改的,务必严肃追究责任。
(省戒毒管理局)
本文来源: 司法厅
10.01.2015 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