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龄童玩耍生意外司法所介入平事端[第354期司法连线]

28.10.2016  21:03

点点长长,老鼠上梁。三间瓦屋,四间楼房……”10月15日,家住庐江县罗河镇某村的汪老汉孙女正在邻居老许家门前欢快地唱着儿歌,忽然屋外轰隆一声,银铃般的歌声戛然而止。汪老汉跑出门外一看傻了眼,老许家的老房子走廊支柱因年久失修倒塌下来,正好砸中小孙女。两家人急忙把孩子送往医院抢救,可还是未能挽回生命。

汪老汉全家悲痛万分、情绪激动。该村调解信息员将这一情况上报后,罗河镇镇、村两级调解组织均赶到现场维护秩序,安抚死者家属。后经刑警队法医调查鉴定,排除人为因素,系意外事故造成死亡。

村调委会遂建议双方调解处理,但双方各持己见。汪老汉认为孩子是在邻居家门前被年久失修的走廊支柱砸倒身亡,邻居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老许则坚持是对方没有看管好孩子才造成事故的发生,而他自己没有责任。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司法所的同志与该村“二代表一委员”调解工作室的调解员分头做双方工作。调解员向老许指出:该房屋归他所有,其有修缮维护的义务,因管理不善导致了损害后果的发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对汪老汉家,则以亲情感化。“都是多年的老邻居,又是亲戚,事情的发生也不是老许愿意看到的。你们做为孩子的监护人,让孩子在危险的地方玩耍,也未完全尽到监护责任。

多日来,在调解人员从法律法规到亲情友情、从实际结果到赔偿能力的反复劝解下,双方最终于10月18日在老许家可承受范围内达成了赔偿协议,避免了邻里矛盾的进一步激化。王正茂

稿件来源:2016年10月27日安徽法制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