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司法局认真做好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12.10.2016 17:35
本文来源: 司法厅
一是坚持并规范县级每月“3+10+X”和乡镇每半月、村居每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例会制度;积极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充分发挥律师法律专业优势,主动参与配合乡镇化解重大矛盾纠纷;以旌阳镇建立“党员中心户”为试点,通过中心户收集相关的社情民意,做好片区内矛盾纠纷的化解在全县各乡镇全面推广。二是全面推广孙村镇阳光调解和庙首镇自选式调解等特色化调解的作用,通过以点带面的辐射作用,推动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再上新台阶。三是坚持并完善人民调解信息研判预警制度、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息快速上报制度和重大不稳定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创新建立以“红黄绿”三色法对全县未化解重大矛盾纠纷实行预警等级标识机制及矛盾纠纷总量月度对比图机制,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四是健全并完善县、乡、村调解组织、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警民联调组织和个性化调解组织四类调解组织建设,通过“以奖代补”、“以案补贴”等形式,为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办公桌椅和电脑,提高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及调解员工作积极性。
(旌德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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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2016 1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