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司法局五项措施保障警民联调工作

17.06.2015  13:22

     

一是紧紧抓住基层警力有限与社会调解资源大量浪费的突出矛盾,及时在各派出所设立“警民联调室”,整合社会调解资源,实行全天候矛盾纠纷警民联调机制,努力推进调解工作社会化、专业化。二是积极争取县公安局和各乡镇政府关心支持,有效解决联调室建设经费、机构设置、力量保障等问题,形成镇调委会领导、派出所负责日常工作办理、司法所负责业务指导的良好工作格局。三是配备以派出所民警、镇综治工作人员为专职调解员,邀请社会人员参与的调解联调室力量,以“一案一兼职”机制作为“警民联调”工作制度补充,根据案件发生地点和特殊性,有针对性地聘请兼职调解员参与调解工作,助推“警民联调”工作顺利开展。四是在软硬件建设上明确统一标牌、统一名称、统一上墙制度、统一工作流程的“四统一”要求,制定移交、登记、处理、办结、归档等流程规范,建立矛盾纠纷受理、工作奖惩、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在日常运作中,明确民警首接责任,建立回访制度,最大限度防止矛盾纠纷反复激化。五是“警民联调”工作人员在参与调解过程中,坚持秉公执法的服务角色,及时全面调查掌握纠纷情况,实事求是、依法依据调解纠纷,并对调解工作实行全程图像、声音监控,确保调解工作公开、公正。该县11个警民联调室自成立以来共调处矛盾纠纷194起,调处成功189起。

(郎溪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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