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司法局三项措施提升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

21.07.2015  17:36

   

一是扎实开展省市级示范司法所复评与创建工作,积极落实省厅《省级示范司法所复评和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出台《市级示范司法所动态管理办法》,研究下发《市级示范司法所复评和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对原有4个省级示范所和2个市级示范所进行复评,并要求全市24个司法所对照队伍建设、职能发挥、所务管理、基础保障等标准开展创建工作。二是加强对基层司法所的检查指导,健全完善局领导联系司法所制度,每月开展1次基层调研,检查发现基层工作问题,帮助司法所理清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落实“基层工作周”制度,每月由基层科工作人员轮流到1个司法所工作1周,帮助司法所健全日常工作制度,完善基础台账。坚持基层司法行政管理系统应用月通报制度,对存在问题的司法所要求限期整改。三是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加强司法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社区矫正中心和法律援助中心建设,把司法所职能工作融入到信访维稳、综治平安和法治建设中心工作中去,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上半年,全市各司法所开展矛盾纠纷调处近1500件,开展法治宣传50余次,主动参与指导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和换届选举工作,为基层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铜陵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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