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贯彻落实中央18号文件精神 扎实推进乡镇人大建设

14.08.2015  18:55

  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发2015[18号])后,凤阳县及时进行了贯彻落实,扎实推进乡镇人大建设。
      县委及时配备乡镇人大专职主席,并与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享受同职级待遇。县委及时研究确定了6名乡镇人大专职主席人选,并要求各乡镇确定一名人大专职工作人员。
      目前全县15个乡镇已有12位专职人大主席配备到位,专职人大主席和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同职级,并列席同级党委会。另外二个副县级的专职人大主席由于和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同职级,需要市委批准,主席人选正在安排实施。还有一个乡镇暂由镇党委书记兼任,专职人选县委正在考虑。 县人大常委会强力推进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开展。
      一是动员培训。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及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人大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举办了各乡镇人大主席、人大主席团成员、代表小组组长业务培训会;召开乡镇人大建设现场推进会,对乡镇人大建设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二是要求具体。县人大常委细化乡镇人大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乡镇尽快落实人大主席团办公室、代表小组活动室办公地点,进一步完善相关设施,专职工作人员尽快到岗履职。乡镇人大工作要实现“八个规范”,即:人大工作计划要规范;人代会报告、决议、决定及选举公告等相关程序要规范;人大主席团审议意见及办理程序要规范;人大代表视察检查活动记录及意见办理要规范;代表选举和代表小组活动记录要规范;代表接待选民和向选民述职活动要规范;代表意见建议办理程序要规范。
      三是检查指导。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了三个检查指导组,由县人大常委会三位副主任分别担任组长,明确任务,分片包干,深入各乡镇检查指导乡镇人大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主席团办公室、代表活动室建设情况,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完善以及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帮助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对在乡镇人大建设年工作中开展不利的乡镇,县委和县人大常委会及时召开相关乡镇党委书记和人大主席调度会,指出存在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各乡镇党委配齐人大专职人员,代表小组活动有序,活动经费有保障。
      一是乡镇人大专职工作人员配备到位。在县人大常委会指导下,各乡镇党委都确定了人大专职工作人员,并以乡镇党委正式文件印发,全县15名乡镇人大专职工作人员已全部到位。这些人大专职工作人员平均年龄不超过28岁,其中,研究生学历1人,大学本科学历12人,大专学历2人。
      二是“一个载体、两项制度”活动有序。一个载体就是每个代表小组要有一个活动室,二项制度就是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和代表接待选民制度。凤阳县辖15个乡镇,县内有各级人大代表1393人,共联合划分60个代表小组。每个代表小组都依法推选出了组长、副组长和联络员。目前,每个代表小组都有一个专用型或合用型代表活动室,活动室基本上达到“十有”要求:即有匾牌、有桌椅、有电话、有网络、有档案柜、有学习资料、有活动计划、有规章制度、有专人管理、有资料台账。每个小组内代表个人信息资料,如姓名、代表级别、免冠彩色照片、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等,都统一制成专栏上墙。代表小组都能按代表接待选民和代表向选民述职的规定和计划有序开展活动。
      三是代表活动经费有保障。凤阳县县乡人大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经费都列入财政预算,代表活动经费帐户设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人大代表每人每年活动经费300元,乡镇人大代表每人每年活动经费200元,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统一下拨。(凤阳县人大常委会 武春)

信息来源:滁州市凤阳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