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第十一届第四次会议第0184号提案答复的函
皖国土资函〔2016〕959号
省民盟:
贵党派提出的关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若干建议提案,现答复如下:
2001年以来,国家和省不断加大对土地整治项目的投入,以土地整理项目、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项目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为主要内容的各类土地整治项目在全省各地加快推进。通过土地整治,增加了耕地面积,提高了耕地质量和粮食生产能力,改善了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促进了土地流转,增加了农民收入。
下一步,我厅将协同财政、发展改革、农业、水利、林业、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统筹整合建设资金,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快建设步伐,“十三五”时期全省新建高标准农田项目2000万亩。按照“统一项目规划,统筹建设资金、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监管考核、统一上图入库”的总要求,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夯实农业发展基础,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着力实行田、水、路、林、村综合治理,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涉及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管机制改革,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为发展现代农业奠定基础。将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纳入地方各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健全管护监督机制,明确管护责任主体,将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纳入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
同时,针对省民盟提出的科学规划和设计图纸、改变低价中标方式、加强工程监管、整合支农资金、明确地方与企业职责等建议,我厅将加大对各地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督查、指导和监管力度,严格考核奖惩,加强对各地土地整治机构人员的培训,进一步规范各地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实施,确保各地在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中做到程序合法合规、资金安全高效、工程质量达标,为农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办理类别:B类
联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耕地保护处
联系电话:62553124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