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严控烟令” 重在“执行”
□ 汪昌莲(湖北 公务员)
今天起,被称为“史上最严控烟令”的《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将正式实施,届时,北京市包括写字楼、餐厅在内的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彻底叫停所有烟草促销活动。按照规定,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违规吸烟的,最高将被罚款200元。(5月31日《北京青年报》)
近年来,各地“史上最严”的控烟法规层出不穷。此前,全国150个城市和地区,均颁布了公共场所禁烟规定,但因种种原因有规难行。比如,2014年3月1日,深圳出台规定,对违反《控烟条例》者将处以50元至10万元不等罚款,被舆论称之为“全国最严的控烟条例”,但至今鲜见开出“罚单”。北京这次将执行“史上最严”控烟令,也被网友称之为“纸老虎”,其推广“劝阻手势”,也备受质疑。
统计显示,虽然近六成市民知道北京控烟令将实施,但超六成市民表示不会劝阻吸烟。而在此前,为配合即将实施的控烟令,北京控烟协会发布了待选的3个控烟劝阻手势供市民票选。然而,劝阻手势未定,北京两名男子因一方在餐厅劝阻吸烟,双方大打出手。可见,市民劝阻吸烟的方式,存在风险。
我国现行相关法律规定与全面履行公约的要求,尚存在很大差距。特别是,没有一部专门的全国性控烟法律,而地方法规位阶比较低,禁止吸烟的场所有限且不统一,可操作性不强,难以起到应有的法律效果。更难说从源头对烟草生产、销售环节加强防控和管理。无法可依,各地在执行公共场所禁烟中,要么师出无名,要么各自为政;特别是在处罚上,要么是软弱无力的“花拳绣腿”,要么是侵犯私权的“奇拳怪招”。
“史上最严控烟令”是否是“纸老虎”,有名无实,关键还在于“严执行”。公共场所禁烟,不能止于地方法规,更不能依赖于市民劝阻。比如,德国制订并实施《制止被动吸烟危害法》,所禁场所具体,执法主体明确,处罚措施强硬,处罚标准量化,公共场所禁烟立法的公信力与执行力就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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