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通知日期“错乱”,法院拟启动再审
一审败诉后向法院提起上诉,几经周折却上诉不成功。黄女士到广德县人民法院询问后被告知,自己交上诉费的时间超过了规定期限。她一查才发现,法院提供的预交上诉费通知与自己手中所持的通知落款日期不同,正是这个“时差”导致她上诉失败。本报8月14日《同一个通知,两份落款却差半个月》一文报道此事后,在当地检察院的建议下,广德县人民法院已启动再审程序。
当事人:为啥让我申请再审
此事发生后,广德县人民法院建议黄女士申请再审,这让对法律程序并不了解的她有些头疼。“是法院做的‘假通知’让我上诉没成功,为什么要我自己来申请再审呢?”黄女士说,案子拖了几年却未能解决,自己与家人都感到心力交瘁。由于经济条件不好,她也没有能力再请律师,现在只希望案子尽快了结,至于下一步该怎么做,她很迷茫。
8月21日,记者联系了广德县人民法院一位王姓副院长。黄女士此前曾找他反映过情况,他也曾建议黄女士申请再审。“星期一检察院的人来我们这了,他们建议我们法院自己启动再审程序。”王副院长告诉记者,法院接受检察院的建议,已经安排人调阅黄女士一案的案卷材料,对照黄女士手中的预交上诉费通知和法院“做”的那份通知,了解案件详情,若符合条件,将再审此案。
检察院:主动介入提出建议
广德县人民检察院民刑科一位罗姓科长告诉记者,看到本报报道的情况后,他们主动赶到法院了解事情经过。
“法院说当时他们为当事人准备上诉材料,因为联系不到当事人,又怕耽误时间,就自己做了一份通知。”罗科长表示,法院此举并无恶意,只是一个小疏漏。
罗科长告诉记者,依照相关规定,当事人发现法院审理自己的案件时存在问题,可以要求法院再审,若法院不启动再审程序,可以申请检察院介入监督。黄女士虽然并未向检察院提出申请,但他们看到报道之后还是去法院了解这一情况。罗科长表示,从其目前了解的情况看,黄女士的案件只是存在程序上的问题,所以建议由法院自己启动再审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