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费让事故双方闹心 法官引导双方退步终执行

25.07.2014  18:07
 

  安徽法院网讯  原本两个素不相识的家庭,却因一桩道交事故闹的二家整整郁闷了一年。申请人陈某郁闷的是自己好好骑车却被撞,虽赢了官司,可1万多元的赔偿费却一直无法执行到位;被执行人曹某郁闷的是本是开开心心的回家,却因为一失神导致一场车祸,判令赔偿1万余元,闹得自己一家人和上班的厂不得安宁。日前,经过泾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再三努力,双方各退一步,由曹某赔偿了陈某7000元,纠纷就此了结。

  2013年10月,均是下班回家的居民曹某与陈某驾驶在322省道上发生电动车相撞事故,造成了陈某骨折,因事故责任明晰,后经法院审理判决曹某向陈某支付12632元。判决生效后,申请人陈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法院受理后,执行法官依法对被陈某财产情况进行调查,发现被曹某家中只有已出嫁的姐姐及八旬老母亲,因为他小时候生病导致智力伤残,已年近五旬却一直未娶亲,主要收入来源是在当地宣纸作坊捞纸的一千余元不固定工资。法官便从纸坊着手,拟扣划其部分工资,但因小作坊替曹某隐瞒出工情况,账面上只给付曹某几百元生活费,但作坊属于个体经营,若采取强制措施,也只是“拳头打在海绵上”。法官便把重点转向曹某的姐姐,其在村里负责计生工作,执行法官希望曹某的姐姐能出面解决纠纷,但曹某姐夫一直反对其姐姐对“娘家”的照顾,案件又陷入“泥沼”。

  扣划工资“无门”,寻求姐姐出面解决“无果”的情况下,案件一时陷入僵局。法官在与曹某的直接对话中,也渐渐了解其有履行义务的表示,但实在是家里经济条件有限,一万多元的赔偿款难以支付。为了两个家庭能早日恢复案情,执行法官便如实将被曹某的实际情况告知了陈某,陈某见状表示只要被执行人履行部分赔偿义务后,余款愿意放弃。

  看到案件有执结的希望,执行法官当即通知了曹某,但曹某在法院办公室内提出只能给付3000余元,这让陈某十分气愤,但曹某却不愿意多拿一分。眼看双方谈崩在即,执行法官及时掌握“火候”,提出7000元的方案,一则能断了陈某3000元了结的念想,二则也能基本上偿清申请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执行法官紧接着解释道:如果今天你们双方没能够谈拢,暂不论申请人是否缠着被执行人,同样被执行人心中始终装着一件事,与其双方郁闷,还不如一朝解决,最终在执行法官释明利弊后,双方皆愿意一次性解决这桩历时近一年的执行案件,两家心理堵的“石头”终于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