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伸援手,情深暖民心
20.05.2015 17:52
本文来源: 法院
安徽法院网讯 陈某2014年因交通事故失去右腿,霍邱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王某赔偿陈某各项损失总计385000元。判决生效后王某并未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赔偿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多次与其联系要求王某尽快偿付,但王某拒绝赔偿。承办法官依职权调查王某的财产,也未查找到王某有重要价值的财产线索。在期间,陈某丈夫也不幸患上骨癌,家庭经济难以为继,急需医药费,承办法官根据这一情况决定对王某司法拘留,但是王某仍然拒绝偿付。
为了尽早救住这个不幸的家庭,帮助其度过眼前这个难关,承办法官决定对陈某进行司法救助,并向该院领导汇报,院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当天就批准对陈某进行司法救助5000元。虽然这笔司法救助款并不多,但却为这样一个充满艰辛和苦难的家庭撑起了一片天,让陈某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温暖,也坚定了陈某勇敢面对逆境的信念。目前霍邱县法院领导也在积极协商有关部门争取为其办理低保,保障陈某基本的生活。
本文来源: 法院
20.05.2015 1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