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县湾沚镇认真落实城乡低保提标工作
08.09.2015 10:52
本文来源: 农业厅
根据民救〔2015〕185号《关于提高芜湖县城乡低保对象补助水平的通知》文件精神,从元月份起提高全县城乡低保对象补助水平,城乡低保每人每月增长49元(各类参照低保对象发放生活补贴的人员不在发放范围),除分类施保金和中央补贴金外,提标后金额不得超过530元。
此项惠民政策是一项严肃而细致的工作,事关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湾沚镇按要求认真核算各户补助金额,确保补助资金准确、足额,现所有提标工作已全部完成,享受本次提标政策的城市低保对象1172户1788人,月提标93192.2元;农村低保对象1141户2432人,月提标126347.3元,并将补发1-8月份城乡低保提标资金共计1730149.3元,所有资金将在9月份发放到位。
( 来源:芜湖县湾沚镇信息站 作者:杭小妹 )
本文来源: 农业厅
08.09.2015 1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