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法院成功处置一起庭审安全隐患事件

07.06.2016  22:58
 

  安徽法院网讯  日前,休宁县人民法院五城人民法庭成功处置了一起庭审安全隐患事件。

  6月1日上午,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开庭前,原告董某某(女)情绪异常激动地向承办法官反映被告性情过激,平日经常对其进行威胁、骚扰。承办法官立即将该情况向庭长进行了汇报。针对该案可能存在安全隐患,该庭即迅速启动安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将该情况向院领导作了汇报,安排值庭法警对到庭人员逐一进行安全检查。与此同时,与当地公安部门及时进行了对接。

  安检过程中,值庭法警发现原告董某某随身携带的女士背包中藏有一把管制刀具。发现这一情况后,值庭法警依照法律规定当即收缴了该管制刀具,并对其进行调查。根据预先制定的安全事件处置预案,该院要求法警大队紧急出警赶至该庭进行警力增援,确保了案件诉讼参与人的人身安全,及时消除了庭审安全隐患。

  调查询问中,董某某说明了其携带管制刀具是为了防止被告对其进行人身伤害。法庭对董某某进行了训诫和说服教育,董某某诚恳地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