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石台县残联工作简报(2016第一期)

14.01.2016  09:36

 

石台残联工作简报 第 一 期 石台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1月6日  


 

石台县荣获“全省残疾人工作示范县”称号   2015年12月31日,省政府残工委授予石台县“全省残疾人工作示范县”称号,成为池州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县。 自2013年县政府与省政府残工委签订创建“全省残疾人工作示范县”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从组织建设、经费保障、人力支持等方面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严格按照创建标准,深化重视支持、社会参与、民生工程、康复服务、教育就业、扶贫和保障、权益维护、宣文体育、组织建设、基础建设和信息化等10大项、45个小项创建内容,认真部署,精心组织,使“全省残疾人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有计划、有步骤推进创建活动的开展,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和水平有了很大提升。 2013年以来,全县8个乡镇、6个社区、78个行政村全部配齐残疾人专职委员;3472人次贫困残疾人享受生活救助、1042人次贫困精神残疾人享受药费补助、64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享受复明手术、58名贫困残疾儿童免费接受康复和配发辅助器具,2500人次未享受低保待遇的重度残疾人得到困难救助;2400平方米的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投入运行;175名成年听力残疾人享受到助听器配备,70名盲人接受定向行走训练,320名肢体残疾人进行功能训练,免费发放轮椅、拐杖、助行器等残疾人辅助器具750余件;450名残疾人享受就业扶持,建立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2个;650余户残疾人家庭实施危房改造,690人次学生得到教育救助,重度残疾人居民的养老和医疗保险个人部分由财政代缴,先后荣获“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全省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全省残疾人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10-2014年全省残疾人体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石台县将以成功创建“全省残疾人工作示范区”为契机,以“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为主线,认真组织实施“十三五”残疾人事业规划,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全面推进残疾人事业与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让广大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发送:各乡镇残联 抄送: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报送: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市残联、省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