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县(市)纳入国家首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

10.06.2017  11:43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全国首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名单,决定在北京市门头沟区等100个县(市、区)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工作,我省巢湖市、马鞍山市和县、淮北市相山区、滁州市来安县和全椒县、宁国市等6个县(市、区)被纳入示范。

  根据规划,全国开展示范的县(市、区)要在2017年确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方法,并在半数以上乡镇进行全镇试点,两年内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所有乡镇和80%以上的行政村,并在经费筹集、日常管理、宣传教育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及时总结有关县(市、区)可借鉴、可复制的典型经验并进行推广,到2020年底前在具备条件的县(市、区)普遍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

  目前,我省入选示范的6县已制订实施方案,巢湖已选择部分乡镇、村开展试点,其他县(市、区)按照先示范、后推广原则,因地制宜制订农村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选择部分乡镇、村开展示范试点。计划2018年至2020年,全省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逐步建立“分类收集、定点投放、回收利用、末端处置”运行体系。

  据了解,我省从2010年启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连续5年实施乡镇驻地农村清洁工程,从2015年起开展农村生活垃圾3年治理行动。省级、县(市、区)财政总投入15亿元建设1225个乡镇驻地的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共建成垃圾转运站1008座、小型垃圾焚烧炉207座、垃圾池59513个,购置垃圾运输车2904辆、小型清运车31021辆、垃圾箱307376个,实现了全省乡镇政府驻地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全覆盖,73%的行政村有生活垃圾收集点,配有农村环卫保洁员6万余名,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近70%。

原标题:六县(市)纳入国家首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 来源: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作者:冯珉    编辑:叶广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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