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出台办法强化违法用地源头监管

03.05.2016  12:12
          近日,砀山县出台《加强查违控违工作管理办法(暂行)》完善新常态下的土地保护管理机制,加大新增违法建设和违法占地行为的控违力度,努力提升土地管理水平。
        一是界定区域,明确分工。《办法》将控违范围划分为砀城规划区内、外两个区域。规划区内以严控违法建设为主,由城管局、砀城镇、开发区、高铁新区负责本区域内违建的巡查和依法拆除等工作;规划区外以严控违法占地为主,由各镇(园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监管。
        二是立体监管,无缝连接。建立镇(园区)两委成员,国土所(分局)、城管局执法队员,行政村负责人分工负责,协作配合的三级立体监管体系,确保违建“发现在初始,制止在萌芽”。
        三是严格奖惩,提升效能。为激发监管动力,《办法》明确量化奖惩措施。实行保证金制度,三级立体监管体系责任人每年均要交纳保证金5000元。对全年无新增违法占地或违建的包保责任人,按保证金数额三倍返还。鼓励举报违法建设行为,对第一时间举报属实的每件奖励1000元;对同一处新增违法占地或违法建设行为,包保责任人规定期限内没有发现或者发现后未能及时报告的,扣罚各包保人保证金3000元,出现第二次的,除扣罚保证金外,由指挥部警示约谈包保责任人或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追究其责任,出现第三次的,除扣罚保证金外,给予有关责任人调整工作岗位、责令辞职或免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