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人大常委会连续监督促进宗教事务依法管理

21.08.2014  16:35
  青阳县宗教历史悠久,全县批准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64处,信教群众约3万人,是全省宗教大县。为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积极构建团结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该县人大常委会连续两届,坚持不懈地听取并审议县政府关于《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在审议后发出《审议意见书》,不断提升宗教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确保全县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为该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今年青阳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又一次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围绕宗教主管部门以贯彻执行《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为主线,不断提高宗教事务的管理和服务水平,确保了全县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并提出三点审议意见:一要加大对宗教法规的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二要加大对各类宗教团体的管理力度,健全县、乡、村三级工作网络和管理机制,特别是乡镇政府要确立专人分管,确保宗教活动和谐稳定;三要强化宗教管理队伍建设,适当增加编制,确保有人、有钱办事。(青阳县人大办公室)
      信息来源:池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