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凤台县整合部门和社会资源,搭建扶助平台,帮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解决生活保障、养老照顾、医疗救助和精神慰藉等方面困难,不断完善计生特殊困难家庭扶助政策体系。
一是提高扶助标准。 自2014年1月1日起提高并统一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即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270元、340元提高到统一每人每月360元。
二是扩大扶助范围。 建立老年护理补贴制度,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年满60周岁以上发放400元/月的护理补贴,年龄每增加10岁每月增加100元。建立丧葬服务补贴制度,计生特殊困难家庭成员死亡的,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1000元。
三是加强生活保障。 落实相关社会救助政策,优先解决计生特殊困难家庭在住房、医疗、养老等方面一系列的困难。考虑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需要,在申请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时家庭人口增加1人面积。政府统一办理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医疗救助,开通计生特殊困难家庭就医“绿色通道”。根据需要,提供多种形式的照料服务,优先安置养老。
四是注重精神慰藉。 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作用,以精神慰藉和心理疏导为重点,开展各种社会关怀行动。在每年春节、中秋等重大传统节日,对计生特殊困难家庭发放不低于500元的慰问金。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发生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在失去子女当年,一次性发放5000元紧急抚慰金。加大对残疾独生子女的帮扶力度,对考上大学本科的三级以上残疾独生子女,在校期间每年再发放3000元的生活补贴。(凤台县人口计生委供稿)
淮南市: 凤台县不断完善计生特殊困难家庭扶助政策体系 -
合肥13:36 03.09.2014 计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