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一女子在婆婆去世后骗领社保金两年多 领取金额达3万多元

09.09.2016  22:03

2011年,阜南的常某某意外死亡。但到2013年9月份,常某某的社保金仍在被人继续领取。这究竟是咋回事?

一番调查后发现,原来是常某某的儿媳张某某隐瞒了真相,到社保部门骗领了社保金两年多。近日,这起诈骗案在阜南县人民法院审理。

2011年4月,阜南县原某单位退休职工常某某去世。作为儿媳兼当地村委会主任的张某某却隐瞒婆婆去世的消息,自2011年5月开始,她拿着常某某的身份证,继续参加社保年审,并领取社保金。到2013年9月,以常某某的名义领取的社保金已达3万多元。

张某某是如何能够领取婆婆的社保金呢?

原来,在2008年,常某某曾到公安机关补录户籍。当时,她没有使用自己的照片,而是用儿媳张某某的照片补录户籍,并用该户籍信息办理了社会保险。

阜南县社保部门在对参保人员进行年审时,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参加。这时,张某某就拿着婆婆的身份证等信息,以常某某的名义进行年审。因为照片一致,社保部门看不出端倪,张某某便钻了这个“空子”,继续领取社保金。

事情败露后,经鉴定,多次支取社保金的取款凭单上“常某某”的签名与张某某笔迹吻合。她也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退出了违法所得。

阜南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某某犯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财产为目的,骗取社保金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而张某某犯罪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在案发后退出全部违法所得,确有悔罪表现,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一审以被告人张某某触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处罚金15000元。另外对张某某已退出的违法所得3万余元予以追缴,上交国库。

(记者 刘越越 实习生 田周群 阚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