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部署监狱戒毒民警挂职总结工作
31.03.2015 15:16
本文来源: 司法厅
为全面总结监狱、戒毒民警挂职工作,客观分析工作成效和主要经验,进一步完善监狱、戒毒民警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机制,日前,省厅下发《关于做好监狱、戒毒民警挂职工作总结的通知》,全面部署监狱、戒毒民警挂职总结工作。
《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监狱、戒毒挂职民警总结工作,市、县(市、区)司法局要及时通知挂职民警做好个人挂职工作总结,全面了解挂职民警在挂职期间的表现情况,客观公正进行评价鉴定。挂职民警要认真《填写挂职总结鉴定表》,市、县(市、区)司法局政工部门分别签署鉴定意见,由派出单位将其存入挂职民警个人档案。民警挂职期满,县(市、区)社区矫正机构要认真做好交接工作,使对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教育和帮扶工作保持连续性,确保社区矫正秩序安全稳定。另外,省厅还明确了监狱、戒毒单位和市、县(市、区)司法局通过双向联系制度,可继续组织民警到市、县(市、区)社区矫正机构挂职,也可安排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到监狱、戒毒单位跟班学习。同时,为肯定成绩,鼓励先进,省厅严格推荐条件,以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要求各相关单位坚持原则、严格把关,分别评出工作成绩突出的派出单位、挂职单位和挂职民警,予以通报表扬。
(厅社区矫正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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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3.2015 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