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厅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专项检查
05.09.2016 18:28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本报讯 (记者 洪曙光 通讯员 徐亚明)8月29日,安徽省国土资源厅下发《关于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于9月上旬派出5个检查组,对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专项检查,要求各地对检查出的问题立查、立整、立改,确保10月底前实现全面颁发新证。
根据《通知》,专项检查锁定以下两方面内容:一是落实不动产登记工作计划和出台文件情况,包括是否明确颁发新证时间安排和具体工作措施,各地出台的相关文件是否与有关法规和文件规定不一致等。二是市县不动产登记制度实施情况,包括不动产登记人员、机构、职责是否到位,各相关部门是否已将原有的房屋等原始纸质材料和电子资料完整同步移交给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不动产登记工作相关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等。
《通知》要求,对各地在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过程中的各类数据整合、系统开发、信息平台建设和安全保密等工作实施“地毯式”检查。
截至目前,安徽省16个地级市本级全部颁发新证。全省共发放各类不动产权证书38.8万本,不动产登记证明35.6万份。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05.09.2016 1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