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开展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7.06.2016 22:56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本次专项整治的范围是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含生产、经营、运输环节的罐区、库场、堆场等),重点针对构成重大危险源且涉及硝酸铵等爆炸品、有毒有害气体的储存场所,甲类、乙类易燃液体及液化气体的储存场所,尤其是单独储存经营油品或化工品的罐区。重点整治储存场所未取得合法规划手续、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满足安全要求;未经过正规设计,存在违法建设和经营、未批先建、批小建大、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不落实,未制定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等行为。要求各相关企业全面开展自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建立台账并及时整改。加强员工教育培训,落实危化品储存场所的防水、防潮措施,完善汛期事故应急预案,切实做好汛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安全监管、港航(地方海事)管理部门要将专项整治与执法检查、专项督查紧密结合,对重点企业、重点地区、重点单位进行全面抽查督查督导,督促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排查治理消除事故隐患。 责任编辑: 周威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7.06.2016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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