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强化危爆物品管理 筑牢安全生产“防护网”

18.08.2015  20:21

  8月18日,记者从安徽省公安厅了解到,安徽公安通过危爆物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督导检查、高速公路危化品运输车夜间限时通行等举措,加强源头管控,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危爆物品在储存、运输、使用的各环节安全监管到位,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部署开展治安隐患大排查

 

  危爆物品安全管理一直牵动着安徽公安治安部门的“神经”。据了解,自6月10日安徽省公安厅部署开展治安隐患大排查以来,全省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强化措施,狠抓落实,集中排查整治一大批治安隐患,截至7月底,共排查民爆物品储存库245个,发现隐患71处,落实整改64处。

 

  全省公安机关治安部门紧贴夏季社会治安规律特点,紧密结合实际,多措并举,全面排查,突出重点,力求实效。合肥市公安局组织对全市涉枪、涉爆、烟花爆竹单位进行地毯式安全检查,共检查涉枪单位3家,涉爆从业单位19家,烟花爆竹零售点400余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62处。马鞍山市公安局排查整改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安全隐患,督促从业单位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检查危险物品从业单位55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2份。

 

  近期,安徽省公安厅治安总队还将以所有涉枪涉爆等危险物品单位、人员必查、所有安全隐患必除为标准,开展危爆物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坚决杜绝安全隐患。

 

   督导检查化工企业消防安全

 

  8月16日,安徽省公安消防总队督察组深入池州东至经济开发区实地督导检查化工企业消防安全。

 

  督察组就推动政府和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做好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监管和强化部队执勤战备工作提出要求,化工企业要加强应急演练工作,经常性开展多类型专业性救援技能的训练,提升单位自我防护和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要明确各部门监管责任,推动部门联动,紧盯产业链的每一个环节,加大重点部位火灾隐患检查力度;要建立“一体化”的安全管控体系,利用科技信息化手段加强对企业安全的监控和巡查,确保企业各个环节、重点部位、重点区域在安全监管方面不留死角;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充分认清当前火灾防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层层落到实处。

 

  与此同时,督察组要求消防部门要针对化工企业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坚持铁腕执法,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存在的重大隐患必须挂牌督办并跟踪整改到底;要组织官兵深入辖区石油化工、易燃易爆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单位开展实地调研,重点了解掌握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工艺流程、消防设施等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大力开展整模拟化、实战化训练,加强与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和相关应急部门、力量的联勤联动,定期开展区域性联合实战演练,提升整体作战效能;要严格落实《火警和应急救援分级规定》,进一步规范作战力量编成,强化科学力量调派,规范安全处置行动程序,加强官兵个人防护,最大限度减少官兵伤亡。

 

   高速公路实行危化品运输车夜间限时通行

 

  据了解,为有效杜绝因夜间疲劳驾驶引发危化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安徽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自8月20日起,对安徽省境内所有高速公路危化品运输车辆实行夜间限时通行。

 

  根据规定,每天凌晨2时至5时,禁止各类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的机动车通行安徽省内各高速公路;各危险品生产、销售、运输及使用单位要根据限行规定,妥善调整运输计划,保障禁行时段内危化品运输车辆不上高速公路行驶;各高速公路收费站要在入口显著位置设置限行提示标识,在禁行时段内提示危化品运输车辆暂停通行。

 

  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必须严格遵守危险品运输各项规定,严禁超速、超载、疲劳驾驶;严格执行限行规定,禁行时段无法到达目的地的,应选择安全地带停车休息,确保行车安全。违反限行规定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进行处罚。(关清 魏如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