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高价药” 安徽省卫计委公布重点药品监控目录

12.11.2015  08:02

日前,省卫计委发布了全省4 至10 月份重点药品监控目录,共有50 个药品被列入重点监控范围。根据要求,各级医院要对采购金额、使用量排名前20位的药品进行重点监控。业内人士表示,重点药品监控工作将有利于控制“大处方”“高价药”。该监控目录不仅包括品规,还涉及生产厂家,由《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重点药品监控目录》和《基层医疗机构重点药品监控目录》组成。目录中不仅包括部分临床常用的抗生素,还包括不少辅助用药,其中更不乏许多中药大品种,尤其是治疗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的品种。

省卫计委要求,卫生计生部门及医疗机构要在门户网站、医疗机构信息公开栏、电子屏幕公告栏等媒介公布重点药品监控目录信息,进行采购、使用预警。医疗机在制定采购计划、医生处方审核时,对公布的重点药品应从严管控、防止滥用。据悉,我省对于重点药品监控目录是动态调整的,在公布重点药品监控目录的同时,还将公布调查发现的采购异常的市、县(市、区)及医疗机构名单。

陈旭 本报记者 叶晓

附:安徽省重点 药品 监控目录

安徽省重点药品监控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