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长沙、南昌、武汉四城公积金明年或异地互用

19.12.2014  13:55

  明年元旦起,合肥公积金除了在合肥本地买房外,还可以在长沙、南昌、武汉买房,不仅如此,这三个城市的公积金也可以在合肥买房。昨天,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长江中游城市群四省会公积金异地使用新闻发布会,会上透露,明年起,这四个城市之间公积金将可异地使用。

  根据四城市公积金中心签署的合作协议,四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实行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公积金,在户籍地购买自住房的,可向户籍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异地购房贷款执行贷款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职工及配偶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异地购房可提取公积金用于购买户籍地首套自住住房或偿还商业住房贷款。

  不过,对异地购房贷款主要支持职工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和改善性住房,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手续。此外,缴存地、贷款地的房屋套数、贷款次数合并计算。如果公积金在其他地方申请过,就会冻结这个账户的再次申请贷款,直到贷款结清。(合肥在线-江淮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