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警从失主银行卡中转走9100元

14.08.2014  04:52

  身为派出所协警,竟打起一失主遗失的财物的主意。昨日,记者获悉,被告人汪某因信用卡诈骗罪被合肥市高新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汪某,男,24岁,今年1月10日凌晨,身为协警的他利用在派出所值班室单独值班的工作便利,将一民警带回并放在值班室抽屉内的一失主遗失的手包拿出。他发现,包内的钱夹中有失主的一张银行卡、一张写有密码的纸条及失主的身份证、驾驶证等物品。

  当天上午9时许,他在蒙城路附近某银行的ATM机上将卡内的9100元转入自己的银行卡中。

  今年1月14日,他被公安机关传唤归案。归案后,他退还了全部赃款。(市场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