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初战告捷

15.07.2014  22:05

  ■秸秆禁烧:全市共投入资金2.1亿元,相当于过去五年总和

  ■综合利用:全市午季共打捆收购农作物秸秆近5万吨

  ■全量还田:今年将开展长期定点试验,计划持续5~10年

  根据4月下旬我市印发的《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今年5月15日~6月15日为午季禁烧期;9月20日~10月20日为秋季禁烧期,10月15日~11月15日为双季稻区禁烧期。后来,根据省里安排,合肥午季禁烧期延长到7月20日。7月14日,市禁烧办宣布,目前,我市已经较好地完成了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任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实现了秸秆禁烧工作的历史性突破。

  全力以赴抓好禁烧

  为了抓好午季秸秆禁烧,今年我市进一步完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扶持政策,出台了涵盖秸秆粉碎还田、搬运离田、收储体系、收购加工、固化压块、气化供气等全方位的奖补政策。将市重点禁烧区的秸秆离田还田补助由20元/亩提高到30元/亩,有效提高了农民的积极性和参与性,受到农民普遍欢迎。据统计,仅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全市共投入资金2.1亿元,相当于过去五年投入的总和。其中,省下拨午季禁烧资金3029万元,市投入2100万元,县配套4991万元,乡镇投入10924万元。

  此外,我市充分利用国家有关强农惠农政策以及合肥市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若干政策,发挥省会城市优势,鼓励、扶持和引导农民积极调整种植业结构,发展苗木花卉、瓜果蔬菜等生态高效农业。2014年,全市计划退出传统粮油种植面积3万亩,减少秸秆产量,实行源头治理。同时,我市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管控,由乡镇、村(居)与种植规模在50亩以上的粮油种植主体逐个签订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书,明确禁烧责任,并安排专人监管,对违规焚烧秸秆的从严处理。

  深入推进秸秆利用

  我市在抓好秸秆禁烧的同时,还大力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利用“五大工程”,促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目前,我市拥有规模化秸秆利用企业近40家,年利用秸秆约35万吨。

  今年我市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秸秆利用加工企业或经纪人购买秸秆打捆机,到田间地头收购秸秆,从事秸秆能源化、肥料化、饲料化、工业化利用。对收购本地秸秆达到2000吨、3000吨、4000吨、5000吨及以上的企业、合作社,市里分别按每家10万元、15万元、20万元、25万元标准给予补助,每家最高补助限额为25万元。扶持企业和能人大户建设秸秆收储站,采取“秸秆利用企业+收储站+村(居)+农户”的收储模式,建立秸秆收集、打包、转运体系。对新建且年收购达到5000吨及以上的收储站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助。部分乡镇主动与秸秆收购企业和经纪人对接,组织农户将秸秆搬运至集中堆放点,方便企业和经纪人收购。据初步统计,全市午季共打捆收购农作物秸秆近5万吨。

  探索秸秆全量还田

  秸秆还田,不仅可以科学利用秸秆,实现秸秆循环利用,还能从源头上防止秸秆焚烧。为此,我市坚持把秸秆机械化粉碎全量还田作为秸秆综合利用的主攻方向,加强农机作业管理,严把农作物机收粉碎和旋耕还田环节,要求所有收割机必须安装秸秆粉碎装置,机收留茬不得超过10厘米,没有安装粉碎装置的收割机不得在划定的秸秆全量还田区域作业。

  今年午季期间,我市共调度投入收割机10111台、旋耕机9265台套,有力保障了秸秆粉碎和旋耕还田作业。据统计,全市油菜秸秆机收还田率达40%左右,小麦秸秆机收还田率达85%以上,小麦、油菜秸秆粉碎全量还田率创历史新高。

  此外,今年我市还积极探索开展秸秆全量还田长期定点试验,研究秸秆长期午秋两季全量还田对土壤、病虫害、农作物影响,为秸秆全量还田提供科学依据。目前,我市已在肥东县桥头集镇试点田完成了午季秸秆全量还田工作,整个定点试验计划持续5到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