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奔波为执行 巨轮之上擒老赖

14.03.2017  22:12
 

  安徽法院网讯  3月7日,霍邱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经过五个小时的长途跋涉,终于赶到江西省瑞昌市,在瑞昌市人民法院三位执行干警的协助下,执行法官们成功在一艘万吨货轮上将被执行人张某拘留。

  吴某与张某本是朋友关系,2012年8月,张某以造船为由向吴某借款19万元,并约定月利率1.5%,还款日期到了后,张某以行情不好为由拒绝偿还借款。无奈之下,吴某向霍邱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张某偿还吴某借款及利息共计29万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吴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接手案件后,立即对张某名下的财产展开调查,调查发现张某常年在外跑船,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根据申请执行人吴某提供的线索,执行法官了解到张某实际拥有其所在万吨货轮的一半股权,船只是挂在其合伙人名下,对于所欠债务,张某是有偿还能力的。为了促使张某主动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决定对张某实施拘留,因为张某在外跑船,行踪难以确定,案件一时难以进展下去。

  3月7日上午,案件终于出现转机,根据申请执行人吴某提供的线索,张某现正在江西省瑞江市码头镇卸货,根据卸货量,张某应该会停留一到两日。为了不延误战机,执行法官当即驱车前往瑞昌,到达瑞昌后,在当地法院的协助下,执行法官们终于在一艘万吨货轮上找到张某,并依法对其实施了拘留措施。

  虽然成功将张某拘留,执行法官们却并有放松下来,为了尽快完成任务,执行法官们又连夜踏上了回程,回程的路上,张某终于看清了形势,向执行法官表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案件终于朝前迈了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