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3岁小孩告医院获赔30余万 出生时因医院过错致残

22.09.2016  22:33

据安徽商报 合肥网报道,今日,新生儿程某父亲从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领取淮南市某医院赔偿款26万余元,加上之前已获赔的41000元,共获赔30余万元。

2013年5月17日16时15分原告程某出生。程某在出生过程中,出现肩难产,在多人的帮助下,程某才成功娩出。经安徽省立儿童医院诊断,程某为左产瘫,程某手术后略有好转,但仍无法恢复。因与该医院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程某将该医院告上法院。

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委托北京某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司法鉴定。该鉴定中心鉴定意见为:淮南市某医院在赵某助产过程中存在医疗过错,医方的医疗行为与程某的左臂丛神经损伤之间存在主要因果关系;程某左臂丛神经损伤构成五级伤残,评残前护理期评定为150日。

法院审理认为:淮南市某医院在赵某助产过程中存在医疗过错,其医疗行为与程某的左臂丛神经损伤之间存在主要因果关系,医院应对程某的损失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对于争议的残疾赔偿金适用标准,法院认为,虽然程某系农村户籍,但是考虑程某年幼以及其父母长期在城镇打工生活,故程某的残疾赔偿金应该按照城镇标准计算。法院判决淮南市某医院赔偿程某306689.83元,扣除医院已支付的41000元,医院还应赔偿程某265689.83元。(周桂芳 杨勇 徐子盼 记者 方荣刚)

原标题:3岁小孩状告医院,胜诉获赔30余万 因医院过错导致其出生时致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