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安徽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意见的函
21.05.2015 15:10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各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规定》,我处起草了《安徽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5年5月29日前将意见与建议以书面与电子版形式反馈我处。
联 系 人:朱德宏 联系电话(传真):0551-6299928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安徽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点击下载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医疗器械监管处
2015年5月20日
(此函不另发纸质件)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21.05.2015 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