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可视情况决定是否输液 患者坚持需病历上签字

30.08.2014  12:40

  8月18日,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公布了一份53种不需要输液的疾病清单,产生了强烈的社会反响。这份清单是如何出台的?如何确保实施到位?如果患者执意要求输液该怎样应对?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负责人日前就此进行了回应。

   近五成患者主动要求输液

  2013年9月至11月,我省开展了第五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共在36个县(市、区)入户调查60678人。调查结果显示,近四成患者就诊时进行了输液治疗。此前,我省对一家三甲医院的调查显示,近50%的患者(家属)曾主动要求输液治疗,为避免医疗纠纷,有40%的医师满足了患者的要求。

   可视情况决定是否需要静脉输液

  安徽省卫计委医政医管处副处长吴振宇说,此次公布的53种不需要输液的疾病名单,很多是内科、外科、妇科、儿科门诊经常遇到的疾病。“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输液,可节约费用,避免不良反应,控制输液还可以避免抗生素滥用。”

  吴振宇说,如果有些患者对此不理解,主动要求输液,医生首先要予以解释和劝说,帮助其了解相关知识和政策,说服患者放弃输液,选择口服药物;面对一再坚持的,可作为特殊情况在处方上说明理由,并让患者签字。

  面对这份清单,也有人担心这份看起来有些“一刀切”的清单,是否会对医生的诊疗产生干扰?“是否需要输液当然不可一概而论。”吴振宇说,53种常见病、多发病虽然不是急危重症,但疾病存在动态演变过程,看似平常的小病也许潜伏着危重并发症,是否输液要由临床医生综合病情后作出决定。

  这意味着,在紧急、特殊情况下,这53种疾病可视情况采用静脉输液治疗,但应在处方或病历上予以说明。

   输液纳入监管指标

  如何加强对医院输液的监管?据悉,安徽省卫生计生委正在制定针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监管和绩效考评机制,届时将把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使用和门急诊静脉输液管理情况纳入监管和考核指标。一旦发现问题,将及时通报并督促改进。医疗机构的绩效考核结果将与医疗机构负责人收入挂钩。

  对于“取消输液会影响医院的经济效益”的说法,吴振宇回应称,今年年底,我省作为改革试点省将进一步深化医改,全面启动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省级和市级公立医院也将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公立医院将不再依靠销售药品获得收入维持运转。(江淮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