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开展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专项整治

17.06.2016  22:56
      为切实做好高危行业安全监管,合肥市安监局、市交通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并详细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专项整治活动将构成重大危险源且涉及硝酸铵等爆炸品、有毒有害气体的储存场所列为重点整治对象。同时,整治范围还包括甲类、乙类易燃液体及液化气体的储存场所,尤其是单独储存经营油品或化工品的罐区。储存场所未取得合法规划手续、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满足安全要求的,未经过正规设计,存在违法建设和经营、未批先建、批小建大、无 证经营等违法行为等十一项典型违法违规行为被列为整治内容。

      此次专项整治将持续开展至11月底,通过企业自查自改及政府部门专项督查检查等系列专项整治活动,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隐蔽性致灾因素将得以进一步排查治理,各类违法违规行也将受到严厉打击取缔。
责任编辑: 庞祥、吕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