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出台实施意见:努力实现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和档案事业科学发展

25.03.2016  02:09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我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近日,淮南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淮办发〔2016〕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全市做好新形势下档案工作提出了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实施意见》的印发,充分体现市委市政府对档案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加强和改进全市档案工作,推动新形势下全市档案事业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意见》从12个方面对全市档案工作提出新要求。《实施意见》指出,要强化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管档职责,加强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加强档案室建设,加强档案收集工作,加大对重点项目档案监管力度,加强档案保管保护工作,大力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加快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支持并规范档案服务业发展,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加大对档案事业的投入,以及加强档案干部队伍建设。

      《实施意见》在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的基础上,从加强档案收集工作和加大对重点项目档案监管力度两方面突出了淮南地方特色,提出了更加具体的落实措施。这既对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提出了工作要求,又为各级档案部门指明了工作方向和奋斗目标,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实现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和档案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