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出台加强推进个人调解室建设实施意见
25.03.2016 17:28
本文来源: 司法厅
日前,庐江县综治委出台《加快推进“个人调解室”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在2015年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进“个人调解室”建设,2016年每个村(居)平均建成不少于2个,2017年每个村(居)平均建成不少于4个,实现全县建立900个“个人调解室”目标。《意见》规定,“个人调解室”由村(居)委初选、司法所审核、镇综治委审查并以文件形式正式命名、发给聘书,报县司法局备案。《意见》强调,“个人调解室”的以人民调解方式开展调解,接受村(居)调委会业务管理与指导,司法所定期或不定期对其开展业务培训与指导,经费补助以及调解员案件补贴参照各镇《关于深入推进人民调解进社区的实施意见》执行。
(合肥市司法局)
附件:本文来源: 司法厅
25.03.2016 1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