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 对独生子女死亡或者伤残每年每人分别领取4080元、3240元,对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死亡、伤残的特别扶助对象,按照每人每年1000元的缴费标准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
二是 开创1+1+1模式,即乡(镇)党政干部1人,计生办工作人员1人,行政村干部1人,结对帮扶失独家庭。
三是 针对特扶家庭开展“再生育”援助,为他们提供3000元的再生育资金支持,并在孕期实施全程跟踪服务,对不宜再生育而希望收养子女的夫妻,在符合《收养法》规定的前提下,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办理收养手续。
四是 为特别扶助家庭购买“家庭综合保险”,保险期间为期一年。进一步提高特扶家庭的抗风险能力。
五是 为特扶家庭每户救助3000元的特殊救助金救,经过村级摸底、乡级初审、县级确认、公示公告的程序,特殊救助金已全部打卡发放到位。
六是 在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前开展慰问活动。中秋节前对全县特扶家庭每户发放慰问金500元,礼品300元。
七是 组织乡镇医护人员为全县特扶家庭开展免费体检活动。以乡镇为单位,对特扶家庭,按户建档,组织医务人员坚持做到“一人一策”,对症养生指导,从营养搭配、合理膳食、身体锻炼、自我保健等方面,制订具体的保健养生处方。(梁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