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推全面创新改革试验 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
8日安徽省对外发布《安徽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提出建设有重要影响力的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产业创新中心。目标是到2030年建成科技强省,要在全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近日国务院批复了包括安徽、四川、广东、京津冀在内多地的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而早在去年的5月,国家就确定了要在在京津冀、上海、广东、安徽等8个区域开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改革,率先实现创新驱动发展转型。
从这份方案的内容来看,以合( 合肥 )芜(芜湖)蚌(蚌埠)为依托,与建设创新型省份、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统筹结合,通过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创新改革试验,建设有重要影响力的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产业创新中心,实现创新驱动产业升级。
据悉,国家在科技基础实施建设、普惠性税收政策、人才培养和引进等4个方面给予安徽不少开展先行先试的“干货”。安徽则结合自身实际,在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等领域有不少突破。
作为国家提出的先行先试试点区,安徽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产业创新中心的目标。其中,为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打造世界一流的大科学工程和设施集群,借助现今合肥大科学装置集群效应,提高同步辐射、全超导托卡马克和稳态强磁场等三大科学装置性能,新建下一代聚变工程实验堆 CFETR、先进光源等大科学装置。在核聚变与等离子体科学、量子功能材料等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强化在前沿技术创新中的话语权。
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方案》推出的主要任务及改革举措,归纳起来即“两大中心、三大任务、八大机制”。 “两大中心”就是建设有重要影响力的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产业创新中心。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是为了强化源头创新,产业创新中心是建设创新型产业体系的基础。围绕“两大中心”,需要完成“三大任务”,即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体系、科技成果加快转化的新体系,着力打造“基础研究源头创新—共性技术研发平台—重大科技攻关—产业转移转化平台—科技成果产业化—重大新兴产业专项/工程/基地”这一完整的创新型产业体系。
为实现目标和任务,《方案》提出“八大机制”为改革举措。激发企业创新活力的新机制,提升企业创新地位和能力,完善政产学研用合作机制,实施鼓励企业创新投入的普惠财税政策等。建立创新人才集聚新机制,促进人才自由流动,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人才管理体制等。建立高校院所源头创新新机制,完善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改革高校院所科研评价机制等。建立金融服务自主创新新机制,强化金融组织创新,强化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大力引进境外金融机构等。建立高层次开放合作新机制,引进境内外领军企业和研发机构,鼓励本地企业到境外投资并购等。建立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机制,培育各类创业创新主体,加快完善创业创新公共服务体系等。建立军民深度融合新机制,构建军地协同高效的创新体系等。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完善“两个清单”和涉企收费清单运行机制,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