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出台创业就业新政 毕业生可先落户后找工作
日前,省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促进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我省将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在制定财税、金融、产业、贸易、投资等重大政策时,将综合评价对就业岗位、就业环境、失业风险等带来的影响。
招用应届生,企业可获社会保险补贴
我省规定,新兴业态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按规定给予企业5项社会保险补贴(不含劳动者个人缴纳部分)。新兴业态企业对新招用人员开展岗前培训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其他新兴业态从业者,可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养老、医疗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其中属于就业困难人员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每人每月给予2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为每人每月300元)和6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
加快建设“网上社保”,为新就业形态从业者参保及转移接续提供便利。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高校毕业生等住房困难群体提供基本住房保障。
创业可得到至少5000元扶持补贴
为鼓励创业,我省将推动老旧商业设施、仓储设施、闲置楼宇、过剩商业地产转为创业孵化基地。
鼓励和引导返乡农民工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通过承包、租赁、入股、合作等多种形式,创办领办家庭农场林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引导各地建设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依托存量资源整合发展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园。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建设。对初始创业者或小微企业,通过创业服务云平台支持其自主选择创业服务。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
为困难高校生发放千元求职创业补贴
我省计划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半年内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创新发放方式,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的高校毕业生以及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发放10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
完善就业见习管理制度,鼓励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大中型企业提供高质量的见习岗位;将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纳入见习补贴范围。鼓励支持各地创新举措,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给予适当住房补贴或提供人才公寓、公租房等住房保障,吸引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在皖就业创业。
毕业生可以先落户,后找工作
我省将继续深化户籍制度、居住证制度等改革,破除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制度障碍,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的落户限制,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先行落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直接登记为家庭户;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就业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登记集体户。
对在农村常住并处于无地无业状态的劳动者,可为其在农村常住地进行失业登记,并提供相应的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各级政府将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均等化公共就业服务和普惠性就业政策,并逐步使外来劳动者与当地户籍人口享有同等的就业扶持政策。打破城乡、地区、行业分割和身份、性别、残疾、院校等歧视,规范招人用人制度和职业中介服务。
另外,还将完善稳岗补贴政策,对上年度不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省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按企业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