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起宿州城区出租车运价调整 起步价由4元涨到5元
日前,记者从宿州市城市客运管理中心获悉,为缓解车用天然气上涨对宿州市城区客运出租车行业的影响,保持出租行业的稳定和发展,经市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批准,城区出租车运价将于7月10日起调整,现行起步价由基价4元/2公里调整为5元/2公里,取消目前执行的1元燃料附加费。
据悉,本次运价调整还对车公里运价、等时费、空驶返程费和夜间收费作出新的规定:车公里运价由现行1.20元/公里调为1.40元/公里;等时费规定出租车可免费等候5分钟,超过5分钟按每分钟0.3元计费(不足1分钟按1分钟计费);空驶返程费定为单乘载客里程10公里以上,每公里运价加收50%;夜间(24:00—次日5:00)起步价不变,车公里运价上浮20%。此外,拂晓出租车公司出租车(包括排量2.0的车辆)与其他出租车执行统一标准。
新运价调整之后,将建立出租车运价与车用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实施方案,即以我市车用天然气现行价格4.33元/立方米为基期价格,气价每增加或减少0.40元/立方米,启动联动机制,起步基价不变,超过起租里程后车公里运价上调或降低0.10元,空驶返乘费和夜间补贴按比例相应调整。车用天然气价格调整每次不足0.40元/立方米或超出0.40元/立方米的余额部分,在后一次调整时可累加计算,依此类推。为避免出租车运价频繁变动,启动联动机制后,运价调整的间隔时间不少于一年。
据了解,出租车运价属政府定价的重要运输价格,出租车经营单位和个人应本着“双方自愿、优质服务、合理收费”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运价标准,规范经营,不得欺诈乘客;按照明码标价的规定,在车外醒目位置标明基价里程和运价标准,使用税务部门印制的统一票据。执行出租车新运价后,出租车经营者应自觉接受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运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社会监督。(记者 俞鑫)
原标题:7月10日起宿城出租车运价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