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出的酒中有“小虾” 商家“赔钱又受罚”
03.06.2014 19:02
本文来源: 安徽经济新闻网
本报讯 近日,太和县双浮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到消费者张某投诉,称其在吃饭中,发现从某超市花12元购买的1瓶白酒中有一只小虾。
双浮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及时受理了该消费者的投诉,看到消费者带来的一瓶白酒中确实混有一只小虾(该瓶二锅头酒尚未开盖),执法人员随即同超市负责人联系,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执法人员向商家和投诉人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后,经调解,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超市方退回投诉人购货款12元,向其支付赔偿金120元。消费者张某赞扬双浮市场监管所人员:“你们真是为民服务的好干部”。
对于超市,双浮市场监督管理所依法对其作出了没收混有异物的白酒1瓶、罚款2380元的处罚。
(责编:张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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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2014 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