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出台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实施办法

10.12.2015  19:13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优势,有效化解婚姻家庭纠纷,日前,泾县司法局、民政局、妇女联合会联合制定出台《泾县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办法》共七章二十一条,对进一步规范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机构设置、工作流程、工作制度、保障措施、协调机制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办法》要求,全县相关职能部门要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以化解婚姻家庭纠纷为主线,积极构筑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人民调解工作格局。一是建立调委会组织,成立泾县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具体负责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并明确了调委会工作职责和受理范围。二是规范工作流程,从引导、受理、调解、协议四项流程进行具体规范。三是建立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例会制度、调解情况反馈制度,全面规范纠纷调解处理工作。四是完善保障措施,加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优化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环境,不断提高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水平,将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业务经费、调解员的聘用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确保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

(泾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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