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法院诉前调解显成效

20.08.2014  18:37
 

  安徽法院网讯  今年以来,凤阳县人民法院采取多项措施强化诉前调解工作,力争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并取得显著成效。今年1-8月份,该院共受理诉前调解案件313件,占民商事案件的13.24%,结案293件,调撤率82.6%。

  一是配齐配强调解人员。选配三名经验丰富的审判人员专职从事诉前调解工作,并要求做到“四心”,即耐心、公心、细心、诚心。

  二是拓宽诉前调解渠道。加强与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社会组织以及基层调解组织的对接,努力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机制,力求妥善化解矛盾。今年以来人民调解结案105件。

  三是强化诉调对接。对调解不成的案件,立即转入审理程序,仍由原诉前调解法官审理,能调则调、当判则判,缩短案件审理周期。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诉讼引导、电子显示屏等宣传形式,加大对诉前调解工作的宣传,同时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巡回审判等活动,加强社会各界对诉前调解工作的认识,让群众近距离感受诉前调解带来的便利。